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等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近日农业农村部公布了“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等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通知(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50708/5714.html),为做好我院组织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要求

(一)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且在项目执行期结束时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所有项目参研人员在研项目与正在申报项目的每年工作时间总和不得大于12个月。

(二)青年科学家项目负责人应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原则上团队其他参与人员年龄要求同上。

(三)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以及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四)参与重点专项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能申报和评审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五)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课题负责人可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六)项目(课题)负责人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基地与人才专项的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港澳台项目,不计入上述2项总数和每年12个月工作时长的限制范围。

(七)对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基地与人才专项的项目(课题)负责人,需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等实施联合限项,科研人员同期申报和在研的项目(课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的青年科学家项目不在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联合限项范围内。

(八)请登录国科管系统(https://service.most.gov.cn/index/),在“公开公示-申报指南”菜单栏中查看申报指南及相关申报要求。

(九)其他相关要求请参照指南。

二、重点专项名称及业务咨询电话

序号

专项名称

咨询电话

1

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

010–68598087

2

主要作物丰产增效科技创新工程

010–59198064

3

黑土地保护与利用科技创新

010–68598074

4

农业面源、重金属污染防控和绿色投入品研发

010–59198044

5

重大病虫害防控综合技术研发与示范

010–59198043

6

畜禽新品种培育与现代牧场科技创新

010–68598497

7

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

010–59198067

8

海洋农业与淡水渔业科技创新

010–59198045

9

食品制造与农产品物流科技支撑

010–68510207

10

食品营养与安全关键技术研发

010–88225152

11

乡村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

010–68598200

三、我院相关工作安排

(一)申报意向摸底。为及时了解我院申报情况,请各单位根据重点专项申报指南及相关要求,认真研究、尽早谋划、积极组织,于7月22日前将《2025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发至项目科邮箱jaaskycxmk@163.com。

(二)组织申报。请各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7月14日8:00至8月22日16:00。

(三)组织推荐。根据主管部门要求,具体推荐时间另行通知。

(四)正式申报。进入评审环节的申报项目,由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申报书,并通过国科管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请有意向申报的单位及时与科研处项目科联系。

联系人:孙雨茜 付广青 025-84390063

       附件:2025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情况汇总表.xlsx

科研管理处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