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近日,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发布了2025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项目指南(附件1),为切实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项目应具有明确的研发内容,符合指南重点领域和方向,完成基础理论创新,实施期满后能够形成样品、样机或原型机,并具备市场应用前景。项目名称须科学规范,能够体现前沿技术的创新点或解决的关键核心问题,一般以“XXX技术研发”作为后缀。本计划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材料中有涉密内容的需作脱密处理后再申报,并由项目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负责审查。
2. 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发基础,对不符合节能减排导向的项目、规模化量产与产业化项目、无实质创新内容项目和一般性技术应用与推广项目均不予受理。
3. 项目实施期满后一般须形成发明专利申请或授权,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标准化研究成果。销售等经济指标不纳入考核范围。对于在关键创新指标上取得引领性、颠覆性创新成果的项目,其量化考核指标不作硬性要求。
4. 申报项目必须有企业联合,且企业实质性参与项目研发工作。鼓励长三角地区产学研用协同攻关。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应签订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
二、组织方式
1. 我院申报指标不限项。
2. 强化项目绩效评价管理,申报单位编制项目申报书应同步填报“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2),作为项目立项评审的重要考量,并纳入项目立项后签订合同和项目实施后验收的相关内容。
3. 项目受理后将进行形式审查,并通过网络评审、现场考核等方式择优遴选项目。拟立项项目将根据新增研发经费投入情况,综合运用无偿资助、贷款贴息、产业基金、风险补偿等方式予以支持。每个项目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不得以政府资助资金作为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4. 全面落实科研诚信及科研伦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申报单位均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不得将同一项目(依托同一建设内容、同一关键技术等同一核心内容编制的不同项目,视为同一项目)重复或同时申报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项目。凡属重复申报的,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5.项目负责人须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与申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鼓励和支持40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青年人才牵头或参与申报本计划项目,由青年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骨干的比例不低于45%。
有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本年度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省科技计划项目。
三、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研读指南并根据各类项目申报要求,结合我院相关部署认真组织申报,确保在规定时间节点内保质保量完成相关工作。
1. 启用江苏数字科技平台。2025年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将依托新建的江苏数字科技平台(https://jsszkj.kxjst.jiangsu.gov.cn/js-home/home)组织实施。没有苏服码账号的个人,需在江苏政务服务网进行注册。首次登录江苏数字科技平台的个人用户,需输入原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账号信息进行绑定,经所在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没有原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账号的用户不需绑定。具体绑定操作使用手册待系统开通后另行通知。
2. 网上填报提交:3月25日下班前,推荐申报项目完成网上填报提交(网上填报的申报材料是后续形式(信用)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经主管部门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各单位提交科研诚信承诺书和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其中推荐项目汇总表加盖公章)至科研处项目科(综合楼710室),推荐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jaaskycxmk@163.com。
3. 3月27日前,完成全院申报工作。
4.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项目科。
联系人:江夏雨、付广青 84392104 84390063
附件4-2025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书模版(仅供参考,具体以系统中为准).docx
科研管理处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