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等14个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近期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等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40813/5556.html,现就做好我院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前,具备与项目内容相适应的研究领域、较强的科研能力、必需的平台条件,原则上应在本单位主责主业范围内,运行管理规范,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国家各级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渠道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二)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且在项目执行期结束时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项目执行期统一以2024101日作为起始日期计算),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三)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

(四)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五)参与重点专项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六)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项目申报单位和全职聘用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七)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八)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专项申报指南,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各重点专项名称及咨询方式

序号

专项名称

咨询电话

1

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

010-68598087

2

农业生物种质资源挖掘与创新利用

010-68598459

3

主要作物丰产增效科技创新工程

010-59198064

4

北方干旱半干旱与南方红黄壤等中低产田能力提升科技创新

010-59198065

5

黑土地保护与利用科技创新

010-68598074

6

畜禽新品种培育与现代牧场科技创新

010-68598497

7

农业面源、重金属污染防控和绿色投入品研发

010-59198044

8

重大病虫害防控综合技术研发与示范

010-59198043

9

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

010-59198066

10

工厂化农业关键技术与智能农机装备

010-68511832

11

食品制造与农产品物流科技支撑

010-68510207

12

食品营养与安全关键技术研发

010-88225152

13

海洋农业与淡水渔业科技创新

010-59198045

14

乡村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

010-68598200

请登录国科管系统(https://service.most.gov.cn/index/),在“公开公示-申报指南”菜单栏中查看申报指南材料及项目申报限项要求。

三、院相关工作安排

1.申报意向征集。为及时了解各单位项目申报意向情况,掌握各单位项目申报准备情况,做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申报工作,请各单位根据相关重点专项申报指南,认真研究、尽早谋划,积极组织,于2024年8月21日前将《2024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意向情况表》(附件)发送至项目科邮箱jaaskycxmk@163.com。

2.网上填报。请各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4年8月22日8:00至9月26日16:00。

3.组织推荐。根据主管部门要求,具体推荐时间另行通知。

4.正式申报。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的申报项目,由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科管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请有意向申报的单位及时与科研处项目科联系。

联系人:江夏雨、孙雨茜,025-84392104 025-84390063

       附件:2024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情况表.xlsx

科研管理处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