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419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了《关于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网址链接: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91506.htm,根据我院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度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2023年资助期满项目结题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 应报尽报,提高基数一是充分发动在站博后以及无在研项目的中青年科技人员特别是学历为硕士及以上、在院从事研究工作满3年的工作人员结合现有研究基础,整理研究思路,高质量撰写申报书,全面提升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基数。二是鼓励研究基础好的优势团队组织力量开拓项目争取渠道,主动申报国家基金优青项目、重点项目、区域联合基金项目以及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引领性、代表性项目。

2. 问题导向,科学选题。产业问题驱动的应用基础研究,既是提出科学问题、获得原始创新的源泉,也是实现从基础研究到技术研发、从单项技术到综合解决方案的重要路径。要坚持把科学问题发现在生产一线、在技术落地运用过程,引导以解决生产实际问题为导向的农业基础研究,把更多论文写在大地上,为高水平建设农业强省增动力添活力。

3. 多轮评议,把关质量。申报书质量是基金申报的生命线,集中反映申请人的“综合科研素养”,充分展示科研创新团队研究的创新性和科学意义。要遵循基金的格式要求和字数限制,坚持通过所内互评、专家评议、多轮修改,确保逻辑清晰、条理分明,进一步推动申报书撰写标准化、系统化。

、项目申请

(一)项目申请接收

2024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等。集中接收工作于202431日开始,32016时截止。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人应尽量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报政策变化

1.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试点设立的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

2. 取消面上项目连续两年申请未获资助后暂停一年申请的限制

3. 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书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类研究属性。其中,“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是指选题源于科研人员好奇心或创新性学术灵感,且不以满足现阶段应用需求为目的的原创性、前沿性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是指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国家需求为牵引的基础研究。

4. 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5. 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格式个人简历文件。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填写时应当根据其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并对本人署名情况进行标注,同时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的扫描件。

6. 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当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项目结题

1. 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待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格式的结题/成果报告,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审核通过后的电子版一致。

2. 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3. 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不得将未正式发表/未在线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得将非项目负责人或非主要参与者取得的研究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得将与受资助项目无关的研究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得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不得将早于项目资助开始时间的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

4. 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新时代加强科学普及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将科普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中;同时应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受资助项目论文开放获取的有关要求,将有关论文上传存储到信息系统。

5. 项目负责人在科学基金项目研究成果的发布、传播和应用中,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问题的应当遵守有关规定,严谨审慎。

6. 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按照相关规定将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大数据知识管理服务平台(https://kd.nsfc.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https://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我院相关工作安排

(一)申报工作相关安排

时间节点

工作安排

122日前

申报人员完成项目申请书初稿,各研究所学委会对申请书初稿进行评议,汇总申报清单报科研处

130日前

科研处组织第一轮小同行咨询评议

220日前

科研处组织省内外专家对面上、重点及其他代表性项目进行第二轮咨询评议

313日前

各单位完成形式审查、正式提交

318日前

院完成申报工作

 

   (二)年度报告与结题工作相关安排

1. 各单位请于202411417时前通过信息系统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

2. 各单位请于202422417时前通过信息系统提交结题材料,其中决算表需先行通过院财务处进行审核。

3. 电子材料待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再报送纸质版结题材料。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一式一份)请于202438日前报送科研处项目科。

五、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1.  提交人应确保本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不在限制申报、承担或参与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的期限内。

2. 报送材料统一由院主管部门送达或邮寄,国基金委不接收个人直接报送和非依托单位报送的材料。

3. 在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时,根据论文等发表时的真实情况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不再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4.《指南》已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

       5. 结题/成果报告等纸质材料须双面打印并装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