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文件】关于加强院科研诚信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办〔2019〕39号),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压实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任务承担单位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主体责任的通知》(苏科监发〔2020〕319号)文件精神,深入实施《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科研诚信管理规定(试行)》(苏农院党政发〔2020〕4号)、《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科研失范行为及处理办法(试行)》(苏农院党政发〔2020〕11号)等相关文件,加快构建全院科研诚信建设长效机制,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科研创新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我院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1.实施科研全过程诚信管理。在论文、项目、成果等管理中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论文发表前、项目申请与验收、科技奖励申报等节点,第一作者、项目负责人、成果完成人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

 2.建立所级科研诚信管理制度。按照《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科研诚信管理规定(试行)》(苏农院党政发〔2020〕4号)有关要求,各研究所须建立完善内部科研诚信建设制度及规范,并报院科研处备案。

 3.规范科研产出流程。明确科研诚信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的关键控制点。建立健全教育预防、科研活动记录、科研档案保存等工作流程。

 4.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设立科研诚信举报箱,完善科研诚信问题受理制度,保证科研诚信问题举报渠道畅通。

 5.建立自查自纠机制。认真对照科研诚信失信行为(科研诚信失信行为清单见附件1),不定期开展科研诚信自查、抽查,确保科研诚信监督工作常态化,于每年12月份向院科研处报送科研诚信自查总结报告(自查总结报告格式见附件2)。

 6.注重日常教育和宣传引导。对项目申请、奖励申报、文章发表等科研诚信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加强科研诚信教育培训。通过所宣传栏等强化科研诚信宣传,树立典范榜样,曝光失信典型案件,引导广大科研工作者牢固树立实事求是、崇尚创新、追求真理的科研诚信理念。


 附件:1.科研诚信失信行为清单.pdf

       2.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单位名称)研究所(中心)科研诚信自查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