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组织开展科研副产品管理专项检查工作

为贯彻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要求,进一步规范科研副产品管理,10月底,科研处牵头组织开展2024年度院科研副产品管理专项检查。

本次检查由科研处联合院办公室(审计室)、纪委办公室、财务处共同实施,采取“单位自查、交叉互查、院级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覆盖制度建设、流程执行、台账记录及财务入账等关键环节。在自查与互查基础上,联合检查组重点对粮作所、畜牧所、休闲所、果树所开展现场抽查,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核查和座谈问询等方式,全面检视管理情况。经查,各单位普遍重视科研副产品管理工作,能够依据院管理要求,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处置收入全部及时足额上缴院账户,未发现私设“小金库”等违规行为,管理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同时,检查也指出部分单位在制度执行、定价机制、台账登记和过程留痕等方面仍存在不足。针对存在的问题,科研处提出明确整改要求,督促相关单位尽快完成整改,并将适时开展“回头看”,强化责任落实与监督问责。

此次专项检查以查促改、以改促优,不仅完善了科研副产品管理基础,同时为构建长效机制、防范廉政风险提供了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