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5〕2号)及《202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院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集中期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25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含延续资助项目,下同)、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等。

二、申请条件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博士学位证书授予日期在2025年3月20前);或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2.非全职聘用人员的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及每年在院工作时间与聘用合同一致。

3.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应符合《202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申请规定”中的“申请条件”,并符合限项申请规定。

三、指南新变化要点

(一)限项申请规定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创新研究群体项目[2024年(含)以前批准的除外]总数合计限2项。

2.正在承担和资助期满的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含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

3.正在承担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含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参与者,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

4.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合计限1项。

(二)联合基金

针对加入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的内蒙古自治区、江西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贵州省、云南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9个地区提出的研究方向,本地区以外的依托单位申请人申请,应与该地区具有一定研究实力和研究条件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或企业进行合作申请。对于其他地区的研究方向,鼓励申请人与该地区具有一定研究实力和研究条件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或企业进行合作申请。

(三)科研诚信及科技伦理要求

2025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将严把“入口”,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过程监督,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惩戒力度

(四)严明评审纪律

遵循“正面引导、严明纪法、极限防守、严肃惩戒”的工作原则,强化宣传引导、严明评审纪律,坚决整治评审专家被打招呼顽疾。进一步健全防范整治评审专家被打招呼的工作机制和制度体系,强化监督、抓落实,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生态环境。

四、我院相关工作安排

(一)申请人

1.完善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个人信息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请联系单位科管),申请人务必在信息系统中填写/更新个人信息,逐一核对论文等所有成果信息。

2.撰写申请书。申请人登录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申请书正文必须下载系统中最新的正文模板

3.上传附件材料。对于涉及人体实验、动物实验和其他伦理行为的研究项目,要求提供伦理委员会同意证明;涉及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相关问题,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提供依托单位对于生物安全、转基因安全等的保障承诺;对于利用基因工程生物等开展的研究工作,要求写明其来源,如需要由其他实验室赠予,需提供对方同意赠予的证明。上传申报要求中所需提供的其他附件。

4.检查并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检查,逐条核对相关内容。所有内容核对无误后,按各所要求的时间节点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二) 申请单位

申报单位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核。应确保本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不在限制申报、承担或参与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的期限内请于315日前完成申请书形式审查,通过信息系统提交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将单位申报清单承诺函、形式审查表(另发)签字盖章纸质版报寄送至科研处项目科(综合楼710

(三)我院相关安排

2月底前,科研处组织第二轮指导;3月初,对重点代表性项目进行第三轮指导,315日前,各单位完成形式审查、正式提交申请材料;318日前,完成院申报工作。

联系人:付广青   孙雨茜 84390063

科研管理处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