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省农科院科研工作相关服务性事项委托承办项目招标公告(第二轮)

根据国家、江苏省有关招投标管理办法、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科研管理费管理规定、江苏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资金管理细则等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对2024年江苏省农科院科研工作相关服务性事项委托承办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江苏省农科院科研工作相关服务性事项委托承办项目

 2.招标单位: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科研管理处

 3.项目内容:江苏省农业科学院成果培育、学术交流活动、江苏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资金项目管理等科研工作相关服务性事项工作承办

 4.承包方式:遴选优质投标单位,通过定向委托形式,委托承担相关工作。

 二、投标报名单位资格要求

 1. 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 投标单位须为江苏民政厅评级AAA级以上科技社团或其支持企业,企业需提供科技社团关系证明文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 拟投标项目经理具有高级职称(包括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农艺师、副教授、副研究员等)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 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以来的项目业绩(项目内容中含类似项目立项评审、中期检查、课题验收、成果评价等科研项目管理业绩)、单位相关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收费标准等各1份。合同以加盖双方骑缝章为准,如合同无双方骑缝章,则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方可视为有效。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6. 投标单位承诺:本单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状态;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材料真实有效。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资格审查办法

 采用资格预审。现场须提供本公告第二条“投标报名单位资格要求”1-6款要求的所有原件,当场核验后归还。

 提供材料不全者,均视为未通过资格预审。

 四、投标报名

 1. 报名时间:2024年2月7日上午9:00—11:00(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其它时间不接受报名)。

 2. 报名须携带资料:

 (1)现场核验的证明资料原件;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份(请按照本公告第二条“投标报名资格要求”中的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他材料复印件按序进行装订,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3. 报名地点: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综合楼712室(南京市玄武区钟灵街50号)。

 五、招标咨询

 联系人: 姜华珏

 联系电话:025-84391196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科研管理处

2024年1月30日